各会员单位:
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,充分发挥社团作用,推动轨道交通行业及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,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号)、《北京市标准化办法》以及《中关村智联轨道交通运营产业联盟团体标准制定程序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3年度联盟团体标准制订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符合国家、地方以及行业相关产业发展导向以及有关标准化的方针、政策的团体标准;
(二)满足新技术、新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的团体标准;
(三)满足促进科技进步、提升标准国际化影响力的团体标准;
(四)满足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,增强安全性、专用性、可替换性的团体标准;
(五)有利于提高轨道交通产业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的团体标准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重点方向
(一)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没有覆盖到的领域;
(二)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可细化的部分,可以明确的具体技术措施;
(三)高于现行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;
(四)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;
(五)联盟团体标准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基础通用类、产品类、技术类、装备类、操作规范类、方法类、管理类等。
三、申报程序
各会员单位向联盟秘书处提出制定团体标准的立项建议,填写《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》(见附件),需加盖公章。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《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》(见附件);
(二)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,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。
五、其它事项
(一)团体标准立项公示采取先申报,先审核,分批公示的形式。
(二)请各申报单位指派专人做好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工作,认真研究《中关村智联轨道交通运营产业联盟团体标准制定程序(试行)》、《中关村智联轨道交通运营产业联盟知识产权管理制度》,确保提出的立项申请项目符合系统性、协调性、科学性的要求,并做好团体标准项目的组织拟定和实施工作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孙伟文,电话:13810177400,邮箱:107761326@qq.com
中关村智联轨道交通运营产业联盟
2023年3月21日